四川凉山州出台烟叶全流程监管规定
近日,四川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烟叶生产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构建形成覆盖“合同签订、种子发放、育苗、移栽、田管、烘烤、收购”全链条,州、县(市)、乡(镇)、村、社全层级协同的烟叶生产监管体系,旨在强化烟草专卖监管,深化烟叶源头治理,纵深推进“清源断链”专项行动,以硬约束推动烟叶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规定聚焦规范烟叶生产经营秩序、保障烟叶质量安全、维护烟农合法权益三个层面,重点对合同违规签订、非规划品种、私自育苗、移栽面积不实、农药滥用、无使用价值烟叶处理、收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问题明确了18项监管要点。同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全程追溯”原则,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数字监管、举报奖励4项机制,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规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在烟叶生产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违规烟农、合作社等生产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整改、调减合同面积、取消种烟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规定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全州烟叶生产经营秩序、保障烟叶质量安全、维护烟农合法权益、促进烟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编辑:邓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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